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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平市2019年引进8名师范类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告

来源:高校网 | 发布时间:2019-01-28 23:34:11 |  访问:5792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7]137号)和《漳平市“菁华英才”五年计划(2018~2022年)》(漳委[2018]21号)精神,漳平市继续引进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及其它双一流师范类院校优秀毕业生到我市任教,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数

引进教育人才计划8名,其中:语文1名、数学3名、英语1名、物理1名、历史1名、地理1名。

二、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1.引进对象: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及其它“双一流”建设高校中的师范类院校或福建师范大学未就业(未正式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入编人员)的优秀毕业生。

2.学历要求: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毕业生(含近五年内毕业且从事教师工作的优秀毕业生)以及福建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师范类)。

3.具有高中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0周岁(1988年2月15日及以后出生)。

4.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敬业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没受过任何处分。

5.依据2018年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考试专业分类目录,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应与任教学科相同或相近。

6.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体检要求。

7.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引进:

①中共党员;

②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过院系学生会干部,且工作表现突出;

③在高校学习期间参与教学技能比赛获奖人员。

三、岗位安排及政策待遇

1.引进的优秀高校毕业生由漳平市教育局根据学校需求及引进毕业生的情况,主要分配于漳平一中、漳平二中。

2.聘用:凡被录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8年。

3.待遇:聘用期间除享受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引进8年内,由市人才开发专项经费分别给予部属及双一流师范类大学本科、硕士、博士每人每月3000元、4000元、5000元生活补助,并分别给予25万元、35万元、45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福建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博士一次性安家补助分别为25万元、35万元)。

四、引进程序

优秀高校毕业生采用面试考核等方式引进。

(一)组建招聘小组,赴龙岩进行现场宣讲、现场审核、现场面试、现场招聘、现场签约。

1.时间:2019年2月16日(农历正月十二,周六),现场报名9:00开始,面试9:30开始。

2.地点:龙岩市松涛小学(龙岩市东城街道和平路23号,龙岩市教育局旁边,中山公园斜对面)。

(二)组织报名:

1.应聘者(在发布会现场)递交简历,并出示以下材料原件、缴交其复印件: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证明、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三方协议书。

2.网络报名

报名表发至jy7532452@163.com

(三)资格审核:招聘小组审核应聘者的资格条件,审核通过后,通知面试人员现场面试。

(四)考试:通过资格审核者参加现场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综合素质问答等形式。面试满分100分,70分及以上合格。

(五)签约:原则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并结合其他条件进行综合考量,由招聘小组集体讨论,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签约人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和漳平市委组织部人才服务期协议书。签约人员名单在招聘高校、漳平市人民政府、教育局对外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无异议者),2019年8月办理毕业生报到和就业手续,8月进行培训,9月上岗与所在学校签定聘用合同。签约人员报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2019年8月31日前仍未取得以下证书的签约人员,不予聘用。①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②毕业证书;③学位证书;④思想品德鉴定。

咨询电话:0597-7532452

附:

漳平市委组织部(人才办)、漳平市人社局、漳平市教育局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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