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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法学院2024年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高校网 | 发布时间:2024-04-08 18:47:34 |  访问:2962

深圳大学1983年创办法律系,1997年改建为法学院,著名法学家高铭暄、李泽沛、董立坤曾担任院系领导,四十年来,为深圳和国家输送了近万名法律专业人才。

学院坚持立德树人,聚焦人才培养质量,发挥学科优势与特色,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和地方法治实践,在涉外涉港澳法治、经济社会法律体系、知识产权与科技法等领域奋力耕耘,为贯彻“一国两制”方针、落实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推进深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法治示范城市作出了应有贡献。

20215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深圳大学建设高水平法学院,加强法治城市建设理论和实务研究。”学院发展由此进入国家规划层面,教育部、司法部、广东省和深圳市高度重视,为学科发展提供了极佳的政策环境,高水平法学院建设被纳入深圳市重点支持项目。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梯队配置良好,学科布局合理,先后产生两位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三位广东省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另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两人、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一人,几人先后担任中国法学会学科研究会的会长、副会长。近年来,中青年教师成长迅速,学术规划切合国家大局,教学科研成果突出,成为学院蓬勃发展的生力军。

一、聘用岗位及待遇

(一)岗位及具体要求

1.法学专业专任教师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已取得一定研究成果;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科学研究素养及团队合作精神;

4)具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者优先。

2.法学专业全职授课外籍教师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含jd);

2)英语为母语,能够同时掌握中文者优先考虑;

3)具有高校教学经验者,或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丰富的学科建设经验及潜力者优先;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科学研究素养及团队合作精神。

本年度招聘的教师岗位实行预聘-长聘管理制度,部分岗位实行全职授课教师管理制度,应聘者年龄原则上要求35岁以下,副教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教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申请“百人计划”教师岗位,详见招聘公告http://hr.szu.edu.cn/info/1139/7217.htm

(二)预聘-长聘制教师薪酬待遇

1.实行年薪制,根据应聘者的经历及业绩,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和科研启动专项经费;特别优秀的应聘者可纳入学校人才项目培养,享受相应待遇,具体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2.受聘深圳大学“鹏城孔雀计划”特聘岗位者,可享受相应的岗位绩效奖励。

3.住房政策:可申请租住学校周转房,租金优惠。符合条件者,可以享受深圳市人才房政策,具体以政府最终发布为准。

4.教育配套:深圳大学附属教育集团下辖4所中学、4所小学和3所幼儿园,有效保障教职工子女就学。

5.医疗保健:下设2所三甲综合医院:深圳大学总医院和附属华南医院,为教职工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6.员工关怀:学校提供体育专项经费,校内运动设施免费使用;年度健康体检;就餐补贴。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全年长期有效,学校定期审议,学校将根据招聘进度定期更新岗位计划表。

2.报名方式:登录深圳大学人才招聘平台(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使用邮箱注册账号,收到激活邮件并激活。登录系统后点击“普通教师招聘”,选择“招聘计划”(含百人计划、2024年教师招聘计划),在招聘岗位页面可以查看岗位详细信息,选中拟聘岗位,点击“申请岗位”,完善简历信息后提交,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每位应聘者最多可以申请三个岗位。具体报名方式请参看《教职工招聘系统操作手册(应聘者)》(扫码查看)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教职工招聘系统操作手册(应聘者)

三、联系方式

法学院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电话:0755-26535056

学校招聘公告:https://hr.szu.edu.cn/info/1139/7553.htm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law.szu.edu.cn/info/1866/130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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